天博体育苹果App互联网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天博体育苹果App互联网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天博体育苹果App互联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信用信息管理,推进协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与协会会员信用状况有关信息的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会员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会员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会员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
第五条 天博体育苹果App互联网协会开展会员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 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
基础信息是指反映企业登记、核准和备案等事项的信息。
年报信息是指企业依法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行政检查信息是指协会秘书处及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
政处罚信息是指会员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时间、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等信息。
其他信息是指企业评估等级及有效期限、获得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与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应当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予记录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协会秘书处应当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信息安全。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依据行业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建立企业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企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一)受到行政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二)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弄虚作假办理有关备案、评估、资质信息的;
(二)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三)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四)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五)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协会秘书处通过协会网站平台向社会提供查询渠道。
第十四条 会员企业对自身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协会秘书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发现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经核实后作出不予更改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开展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博体育苹果App互联网协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