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基层党组织选举要依靠群众 把好“三道关”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会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对今后团结动员群众、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贯彻《条例》,关键在强化落实,要依靠群众走好选用评之路,好不好、行不行、真不真要由群众去做最后的评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决落实,群众对党的信任度满意度空前高涨。但是,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脱离群众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少政策制度初衷是好的,但在落实中却屡遭诟病,个中缘由较多,但不符合群众切身利益却是肯定的。脱离群众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伤害人民的感情,正如俗话说的“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选出来的党代表应当是思想上不能背离群众、工作上不能远离群众、生活上不能游离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要把好“三道关”。
党代表是神圣的,所以应当是优秀的,是能为群众谋利益的,是群众信得过的人。各级党委在推荐人选时,可以广泛运用各级媒体平台广而告之,充分征求相关群众的意见。比如,可以征求他所出生成长的村、社区百姓的意见,可以征求他所在单位、乡镇的同事的反映,还可以征求他所任职的单位的意见,看看他是不是政治过硬、品德过硬、能力过硬;是不是为当地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是不是有不良行为的反映。让群众知晓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回事,并且能通过合适的方式反映意见建议,优秀的,必须支持;违法乱纪、道德败坏的,必须坚决反对。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准确地选出合适的人选,才能最大程度把好选用关。
做实一件事,能赢得万人心。最后决定党代表的去留,个人认为,一定要依靠群众,要给予群众更大比例的决定权。各级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考核制度,详细列举工作要求,逐一进行比对落实,不用担心要求过严、标准过高、任务过重,要知道,党代表是先锋队中的精英,他们理当比其他的同志、干部更强,也更应当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更重。所以代表们不能把“党代表”这个身份当成“护身符”和炫耀的资本,而是心中要有百姓,在工作上以人民为中心,在思想上牢记宗旨使命,在生活上关心帮助群众,主动到“一线”去锤炼自己,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如果说选出好苗子是第一关,那如何在平时敦敦苗扶扶正,就显得尤为关键了,毕竟人的能力与觉悟不是与生俱来的,代表们也是要通过学习与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所以在选定人选之后,各级党委更要加强日常督导,制定相关制度,督促代表认真履职,可以采取一定的形式让他们向群众述职,接受群众的评判就很有实用价值。比如,可以让他们去农村反馈工作,可以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网上解说工作,还可以通过相对固定的宣传栏展示自己的工作进度与成效,接受群众点评。各级党委可以通过测评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并根据各类意见的综合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实行好中差评价或者“黄红黑”管理,做到奖优罚劣。
作者:李国样